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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條法令....

只能說消防員要好好注意了!

台灣現在的法令真的很多都非常奇妙,告來告去,所維護的到底是誰的權益呢?

醫生不敢開刀, 消防員不敢救火  這難道不需要我們去深思嗎.....

 

 

【聯合報╱記者高宛瑜/即時報導】

2012.09.06 10:30 pm


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消防法修正草案,未來民眾因火災導致土地、建物、車輛或其他物品受
損,可請求政府賠償。但訊息一發布,基層消防員一片譁然,「這樣以後都不知道怎麼打
火了?」「只能眼睜睜看火燒光房子了!」遇上火警,是救還不救?要不要破門?法案若
通過,恐造成消防員的「心理障礙」。

新竹市消防局局長廖茂為說,新竹市沒發生過救災後,民眾因建物等損害求償的案例,但
法案若通過,「糾紛會很多」。

廖茂為說,消防員救火十萬火急,常要破壞才能打火,事後很難界定民眾建物等損害是否
是因救火需要而做必要的破壞?消防員若因不敢破壞建物,而造成擴大延燒,「打火要賠
,燒光反而不用賠?」民眾損害反而更嚴重。

 

 

 

資料來源:

【2012/09/06 聯合報】@ http://udn.com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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